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可先协商解决,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当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这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与违约方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协商解决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能够在不破坏合作关系的前提下解决纠纷。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快捷性等优势。在仲裁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对方的违约行为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不履行法院判决,原告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判决得以执行。
此外,在处理合同不履行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履行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同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对于扩大的损失,可能无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