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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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调解期多久结束

2026-01-07 1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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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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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瀛黔(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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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调解期并没有固定明确的结束时间,通常贯穿于整个离婚诉讼过程。诉前调解一般在一个月左右,而诉讼中的调解时间则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进展情况来确定。

离婚诉讼中,调解是重要的环节,旨在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争议。调解期的时长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是诉前调解阶段。很多法院在正式立案前会安排诉前调解,其目的是尝试在诉讼程序启动前化解矛盾。这个阶段的调解时间通常相对较短,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不过,如果双方能够较为快速地达成一致意见,调解过程可能会在几天内就结束。例如,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争议不大,都有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的意愿,那么调解可能很快完成。反之,如果双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一个月的时间可能也无法完成调解,案件就会进入正式立案程序。

进入正式诉讼程序后,调解依然贯穿其中。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一阶段的调解时间就更难以确定了。如果案件涉及复杂的财产状况,如存在大量的共同财产、股权、债权债务等,需要花费时间去调查和理清,调解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另外,子女抚养问题也是一个可能导致调解时间变长的因素,比如双方都争夺子女抚养权,或者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存在很大争议,就需要法官反复沟通协调。

从法律规定来看,虽然没有对调解的具体时长作出明确限制,但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调解必须在这个审理期限内完成,否则就需要依法作出判决。所以,离婚诉讼调解期的结束时间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审理期限等因素。

离婚诉讼调解期多久结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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