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会单位名称需撰写正式申请,内容涵盖基本信息、变更原因、变更后的名称、相关决议及承诺等,同时要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当工会需要变更单位名称时,撰写规范且清晰的变更内容至关重要。以下是撰写变更工会单位名称内容的详细说明。
标题:一般为“关于[原工会名称]变更为[新工会名称]的申请”,要简洁明了地表明核心内容。
开头称呼:顶格写受理申请的上级工会组织名称,如“[上级工会具体名称]”。
正文部分:要详细介绍工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原工会名称、成立时间、会员数量、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等。这能让上级工会对工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接着,阐述变更名称的原因。原因应真实、合理且具有说服力,例如因单位改制、业务拓展、区域调整等导致原名称不再适用。然后,明确提出变更后的工会名称,并说明新名称的确定依据和意义。还需提及工会内部针对名称变更所做出的相关决议情况,比如是否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信息都应详细说明。
结尾部分:表达对上级工会批准申请的期望,并作出承诺,如保证变更名称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继续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会员权益等。最后,注明申请工会的名称、申请日期,并加盖工会公章。
此外,在提交申请时,通常还需要附上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名称变更的决议文件、新名称的预先核准证明等,以确保申请的顺利审批。通过以上步骤撰写的变更工会单位名称内容,能有效传达变更信息,提高申请获批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