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没有证据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来收集证据,若难以自行收集,可寻求警方等专业力量的帮助。
当面临猥亵儿童没有证据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避免打草惊蛇,以免证据进一步灭失。
及时报警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警方具备专业的侦查能力和手段,他们会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例如,警察会第一时间询问受害者,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细节,这些询问笔录会成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同时,警方还会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查看是否有遗留的痕迹、物品等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线索。
注重收集间接证据。比如,查看事发地周围是否有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能够记录下当时的部分情况,为案件提供直观的证据。还可以了解是否有目击证人,及时与他们沟通,获取他们所看到的情况,并让他们配合警方做笔录。另外,儿童的异常表现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如孩子突然变得胆小、恐惧、不愿提及某些人或地点等,家长可以将这些情况详细记录下来提供给警方。
要保存好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如果孩子身上有与猥亵行为相关的痕迹,如抓伤、衣物破损等,不要随意清洗或处理孩子当时所穿的衣物,这些物品上可能留存着重要的证据,如嫌疑人的毛发、皮屑、体液等,警方可以通过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检测和分析。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因为经历这样的事件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心理创伤,要及时带孩子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让孩子在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中逐渐恢复。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尽可能地收集和固定证据,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