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高额债务永久无力偿还时,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展期,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会起诉,之后可能面临强制执行。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当面临负高额债务且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与债权人积极沟通是很重要的一步。债务人应主动联系债权人,诚恳地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和无力偿还的现实情况,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比如,提出分期偿还的计划,根据自己的收入和生活开支,合理制定每月或每季度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让债权人看到还款的诚意和可行性;也可以协商债务展期,适当延长还款的时间,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资金筹备时间。
如果与债权人协商无果,债权人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债权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应积极应诉,如实向法院陈述自己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法院在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若债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执行,包括查询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但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免除,一旦债务人有了新的财产或具备了还款能力,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要努力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积极寻找增加收入的途径,合理规划开支,尽量节省不必要的费用,逐步积累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同时,要避免再次陷入不合理的债务陷阱,保持理性的消费和投资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