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被撞,责任赔偿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由交警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责任认定,赔偿责任通常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可能是行人、机动车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
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被撞的情形下,责任赔偿的确定较为复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划分。
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根据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对行人这一相对弱势一方的保护。例如,行人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到,而车辆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机动车一方仍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行人故意冲向行驶中的车辆,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无需对行人的损害进行赔偿。
当双方都有过错时,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例如,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随意横穿马路,同时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那么双方都存在过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行人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然后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赔偿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上述责任划分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如果涉及商业保险,还需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总之,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被撞后的责任赔偿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