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拖欠工程款要回款项的时间并不固定,快则两三个月,慢则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久,主要取决于案件适用程序、是否上诉以及执行情况等。
从诉讼程序来看,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种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果案件较为复杂,不适用简易程序,则适用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上诉情况也会影响时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如果经历了上诉,整个诉讼周期会大幅延长。
最后,执行阶段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胜诉了,若对方主动履行判决,款项能较快收回。但如果对方不履行,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相对顺利,款项收回时间会较短。但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执行时间就会很长,甚至可能无法执行到位。
综上所述,起诉拖欠工程款要回款项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在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时,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