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70岁老人先动手打人却不赔偿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及其家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请求公安机关调解;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
在遇到70岁老人先动手打人不赔偿的情况,首先可以采取和平协商的方式。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老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向他们说明事情的经过以及所造成的损失,明确表达要求赔偿的诉求。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因为有时候老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意识到需要赔偿,通过沟通也许能达成赔偿协议。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那么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解。公安机关在处理这类治安案件时,有调解的职责。他们会根据双方的陈述、相关证据等,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公安机关的调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调解过程中,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建议。
要是公安机关的调解也未能成功,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此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这些可以证明受伤的情况和治疗所花费的费用;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能够证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准备好这些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判决老人需要进行赔偿,而老人仍然拒不执行,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