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发公告后,通常从公告之日起计算,至少要经过60天公告期以及30天举证期,之后才会开庭,即最快90天后开庭,但实际开庭时间受法院案件排期等因素影响。
在离婚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时,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60天。
除了公告期,还有举证期限。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所以,一般情况下举证期限至少是30天。
从时间上计算,公告期60天加上举证期30天,这就需要90天的时间。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最短时间,实际的开庭时间还需要考虑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法院的案件数量不同,排期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如果法院案件较多,可能在公告期和举证期结束后,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安排开庭。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在3-6个月内开庭,甚至更长时间。所以,离婚发公告后具体的开庭时间,要以法院的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