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分割房产时双方都没钱,可通过协商拍卖或变卖房产后分割价款、将房产出租用租金收益分割、一方给予另一方其他形式补偿等方式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房产分割且双方都没有足够资金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
协商拍卖或变卖房产是较为常见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合理分割。如果双方都无力支付对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那么可以共同协商将房产委托给专业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或者寻找合适的买家进行变卖。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这种方式能够快速实现房产的变现,使双方获得相应的资金。
将房产出租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产出租出去,用每月获得的租金收益来进行分割。这样既避免了立即处理房产可能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又能让双方在一定时间内获得稳定的收入。不过,这种方式需要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处理房屋出租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一方可以给予另一方其他形式的补偿。除了金钱补偿外,还可以通过其他财产权益的让渡来实现。比如,一方拥有其他的债权、股权等财产,可将部分权益转让给另一方,以达到房产分割的平衡。
另外,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可能会采取上述提到的方式,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其他更合适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