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赔偿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在法律领域,连带赔偿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赔偿责任方式。从概念上来说,当多个主体对同一债务或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时,意味着债权人或者受害者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几个或者全部责任人要求承担全部的赔偿金额。
例如,在合伙经营活动中,如果合伙企业对外产生了债务,合伙人之间就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既可以要求所有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也可以只要求其中一个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被要求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不能以自己只应承担部分份额为由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当该合伙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对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再比如,在侵权行为中,如果多个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了对丁的侵权行为,导致丁遭受损失。丁可以要求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或几人赔偿全部损失。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各侵权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为了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或受害者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避免因部分责任人无法承担责任而导致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实现。同时,它也加重了各个责任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促使他们在实施行为时更加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