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清合同内容就签了合同,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收集受欺诈或重大误解等证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若合同显失公平也可申请撤销等方式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没看清合同内容就签了字的情况。遇到这种状况,可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首先是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合同的另一方进行沟通,向其说明自己没看清合同内容这一情况,友好地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如果对方通情达理,且认为合同的某些条款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双方可能会达成一致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者直接解除合同。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若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受欺诈的情形,比如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诱导签订合同,那么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即对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且这种错误认识导致了自身利益受到较大损失,同样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例如,将价格误看成是较低的数字而签订了合同。
另外,如果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承担过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另一方则相反,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的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