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国内企业优点主要体现在企业自身、产业以及经济整体层面,包括获得资金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国际化等。
从企业自身角度来看,外资并购能为国内企业带来资金支持。许多国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资金瓶颈,限制了其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研发等活动。外资的注入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难题,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生产线升级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效率。例如,一些传统制造业企业通过外资并购获得资金后,能够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实现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外资并购还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国外企业通常在技术研发和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理念。国内企业通过与外资合作,可以学习和借鉴这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比如,外资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供应链管理模式,能够帮助国内企业优化内部流程,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从产业层面来看,外资并购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外资往往会将资金投向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壮大,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升级。同时,外资并购还可以促进产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竞争力。例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外资的进入加速了行业的整合和技术创新,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从经济整体层面来看,外资并购可以促进经济的国际化。通过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可以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拓展国际市场。外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国内企业可以借助这些优势,将产品和服务推向国际市场,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化水平。此外,外资并购还可以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国内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