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中本人不认罪并不影响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司法机关会依据案件的证据情况来判定是否有罪,若证据确实、充分,即使本人不认罪,也能认定其有罪并处以刑罚。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认罪是较为常见的情况。我国司法遵循“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这意味着,不能仅仅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认罪,就无法对其定罪量刑。
证据的重要性: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司法机关的处理流程: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达到起诉标准。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退回补充侦查。在审判阶段,法院会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证据确实、充分,能够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即使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不认罪的影响:虽然不认罪本身不影响定罪,但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一定影响。如果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而拒不认罪,可能会被认为缺乏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不会得到从轻处罚。不过,最终的量刑还是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
总之,刑事案中本人不认罪不会阻碍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司法机关会依据证据来还原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