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致人死亡存在未遂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虽然抢劫致人死亡是严重的犯罪情形,但依然可能存在未遂状态。
从法律理论层面来看,判断犯罪是否既遂,关键在于是否齐备了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抢劫罪,通常认为其既遂标准有两个,一是劫取了财物,二是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而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中,即便出现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但如果没有实际劫取到财物,在理论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关案例支持抢劫致人死亡存在未遂的观点。例如,犯罪人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导致被害人死亡,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抢到财物。这种情况下,虽然出现了致人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但未满足劫取财物这一既遂标准,法院可能会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未遂。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在抢劫致人死亡未遂的案件中,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致人死亡的后果以及未劫取到财物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进行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抢劫致人死亡是存在未遂情况的,这既符合刑法的理论逻辑,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