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面积与合同面积不同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可能涉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部分有不同的价款处理方式,还可能涉及解除合同等情况。
在房产交易中,交房面积与合同面积不同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处理此类问题,首先要查看购房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因为合同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很多开发商会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做出明确规定。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可能约定无论面积差异多少,都按照实际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那么在交房时,就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来计算最终的房价。
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交房面积比合同面积大,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单价补足差价;如果交房面积比合同面积小,开发商要退还相应的房款。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多种选择。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者。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屋测量报告等。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