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骨折后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则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在法律规定中,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对于误工时间的确定,通常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比如建筑工人骨折后,医院会根据其病情和恢复情况,给出一个建议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就是误工时间的重要依据。若该工人因骨折导致残疾,并且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受伤工人在因伤无法工作期间的合理收入补偿。
收入状况的计算分不同情形。如果建筑工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该工人每月固定工资为8000元,因骨折误工3个月,且单位在这期间停发工资,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8000×3 = 24000元。
若建筑工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假设该工人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收入为10万元,平均每月收入约为8333元,误工4个月,误工费则约为8333×4 = 33332元。但实践中很多建筑工人难以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以建筑行业为例,当地统计部门会公布上一年度建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以此作为计算误工费的标准。
总之,建筑工人骨折后误工费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