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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义务附随义务是什么意思

2026-01-02 2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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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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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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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除了承担合同明确约定的主要义务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还应承担的保守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秘密信息的附属义务。即使合同中未明确提及,当事人也需履行该义务。

合同法律关系里,附随义务是一个重要概念。它并非合同明确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但却是合同顺利履行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保密义务附随义务,重点在于对信息的保密。

从产生依据来看,它源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商业活动和各种交易中,当事人在接触过程中可能会知晓对方的一些敏感信息,如技术秘密、客户名单、财务数据等。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责任不将这些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以保护对方的利益。

保密义务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持续性。独立性体现在,即便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保密义务可能依然存在。例如,在技术合作合同结束后,参与合作的一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技术秘密仍需保密。持续性则意味着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保密义务都持续有效。

违反保密义务附随义务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一方当事人泄露了对方的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因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的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保密义务附随义务的认定和处理,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信息的性质、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总之,保密义务附随义务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保密义务附随义务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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