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没有工资单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误工损失,如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单位误工证明、完税凭证、社保缴纳记录等,若为自由职业者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索要误工费时,工资单并非唯一的证明材料。银行流水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如今大多数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银行流水能够清晰地显示每月工资的入账情况,其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能够真实反映收入水平。可以前往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下载相关时间段的工资流水明细。
劳动合同也是关键证据之一。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信息,它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大致的工资标准。即使没有工资单,劳动合同也能为误工费的计算提供重要依据。
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同样不可或缺。误工证明应包含误工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误工证明能够从侧面证实误工的事实以及收入损失情况。
对于有纳税的人员,完税凭证可以作为收入的证明。完税凭证是依法纳税的有效凭证,通过它可以推算出收入水平。社保缴纳记录也能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它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可以根据缴纳基数大致推断收入情况。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者确实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法院会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行业工资数据来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总之,即使没有工资单,依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证明误工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