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他项权证所需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不同情形下还可能有其他特定材料。
基础的申请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办理他项权证要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准确填写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相关信息、抵押物的具体情况等内容,它是启动他项权证办理流程的重要依据。同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都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一般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用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关键材料之一。抵押人需提供所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是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凭证,能明确抵押物的产权状况,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也是核心材料。抵押合同详细规定了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期限等内容。主债权合同则是设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合同,如借款合同等,它明确了债权的金额、用途、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这两份合同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他项权证设立的债权债务基础。
此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要其他材料。如果抵押的房产为共有财产,需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以保障共有人的合法权益。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国有企业的房产抵押,可能还需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总之,办理他项权证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备齐全相应材料,以确保办理流程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