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方式、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等方面。
从犯罪对象来看。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包括事实上的占有和社会观念上的占有。例如,他人放在身边的手机、挂在自行车上未取走的包等,这些财物在他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内。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代为保管的财物是基于委托、租赁等关系而持有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是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置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埋藏物是埋藏于地下或其他隐藏场所的财物。
犯罪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占有的财物,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比如,在商场趁人不注意将他人放在购物篮里的钱包偷走。侵占罪则是将自己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例如,帮朋友保管贵重物品,朋友要求归还时却拒绝归还。
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有差异。盗窃罪的犯罪故意通常是在行为人实施窃取行为之前就已经产生,是为了非法获取他人财物而故意实施盗窃行为。而侵占罪的犯罪故意是在行为人合法持有他人财物之后才产生的,即原本是合法持有,后来才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
最后,在法律后果上也有所不同。虽然两者都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但在量刑上,盗窃罪的量刑幅度相对更宽,处罚可能更重,这是因为盗窃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它直接侵犯了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而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