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后不适应新岗位,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调回原岗位或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若协商无果,且符合法定情形,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补偿。
当遇到调岗后不适应新岗位的情况,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劳动者可向单位说明自身在新岗位遇到的实际困难,比如新岗位的工作强度、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与自身能力或职业规划不匹配等问题。通过与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等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争取调回原岗位或者调整到其他更适合自己的岗位。在沟通时,要注意态度诚恳,客观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如果与用人单位的协商未能取得理想结果,接下来要考虑自身权益的维护。需要查看劳动合同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调岗的具体规定。若公司的调岗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若公司拒绝恢复,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调岗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调岗通知、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