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不放假,若单位安排合理且依法支付加班费,通常合法合规;若单位强制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要明确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庆节法定放假时间是 10 月 1 日、2 日、3 日。不过,并非所有单位在国庆节都必须放假。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像交通、铁路、医院、供电等,出于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会安排部分人员值班。
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国庆节安排加班,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 10 月 1 日-3 日加班,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
要是单位在国庆节不放假且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其一,与单位进行协商,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很多时候,通过友好沟通可以解决问题。其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其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注意合法、合理、有序,既要保障自身权益,也要避免给单位正常运营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同时,也要理解一些特殊行业和岗位的工作性质,在必要时为社会公共利益做出一定的奉献。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