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轻判可能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从刑罚规定来看,非法拘禁罪的最低法定刑涉及拘役和管制。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非法拘禁的时间较短,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或精神损害,行为人在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后主动释放被害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
例如,在某些案例中,行为人因一时冲动将他人短暂拘禁在一个房间内,时间仅几个小时,且未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及时释放了被害人,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处其拘役一个月或者管制三个月等较轻的刑罚。
不过,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同时,司法实践中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进行量刑,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