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身权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时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侵权人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义务。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侵害人身权最常见的责任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例如,在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中,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肖像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使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受害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行政责任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如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侵权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比如,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责任
当侵害人身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犯罪时,侵权人将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一系列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
以故意伤害罪为例,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
四、侵权人的义务
侵权人在侵害人身权后,有停止侵害的义务,即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同时,有赔偿损失的义务,包括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物质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此外,还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义务,以弥补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