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出结果当事人上诉法院,通常对仲裁委员没有实质影响。仲裁活动有其自身的程序和规范,当事人因仲裁未出结果而向法院起诉是其合法权利,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对仲裁委员不利的后果。
在仲裁程序中,仲裁机构需按照既定的规则和流程处理案件。然而,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仲裁结果未能及时作出,比如案件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等。当出现仲裁不出结果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仲裁委员的角度来看,其履行职责是依据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只要仲裁委员在仲裁过程中没有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仅仅因为当事人因仲裁未出结果而向法院起诉,不会对仲裁委员个人产生不利影响。仲裁委员在仲裁案件时,需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审理和裁决。
而且,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当事人选择向法院起诉,意味着其放弃了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途径,这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分。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的审理和裁判,与仲裁委员的工作并无直接关联。
不过,如果有证据表明仲裁委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故意拖延、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违反职业操守和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仲裁委员可能会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责任。但这与当事人因仲裁不出结果而向法院起诉是不同的概念。总之,一般情况下仲裁不出结果当事人上诉法院对仲裁委员没有影响,只有在仲裁委员存在违规行为时才会承担相应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