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审理时间因适用程序不同而有差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若涉及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
在我国,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受到法律明确规定的约束。不同的程序对应着不同的审理时间,而具体适用哪种程序则由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
首先是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离婚案件,如果符合上述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法院会采用该程序进行审理。简易程序的优势在于高效快捷,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这一期限相对较短,能够让当事人较快地得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其次是普通程序。当离婚案件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子女抚养权存在严重分歧、存在复杂的债务问题等,法院通常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种情况下,审理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审理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数量、证据收集难度、鉴定时间等。因此,上述法律规定的期限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具体的离婚案审理结束时间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