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数额巨大认定一般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各地具体的执行标准来确定,通常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关于“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该解释同时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的差异,对于盗窃罪“数额巨大”的具体认定标准会有所不同。例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将“数额巨大”的标准定得相对较高,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可能会执行相对较低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巨大”,要以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为准。对于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盗窃未遂但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的,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总之,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既要遵循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要结合具体地区的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