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盗窃案,会先受案,根据情况判断是否立案。立案后展开侦查,收集证据、查找嫌疑人,若证据充分会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不构成犯罪,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受案与初查:当接到盗窃报案后,派出所会立即受理,询问报案人案件的详细情况,如盗窃发生的时间、地点、被盗物品的特征和价值等,并制作笔录。同时,会对案发现场进行初步的勘查,查看是否有明显的线索,比如门窗是否有被撬的痕迹、现场是否遗留有嫌疑人的物品等。
立案与否的判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应当予以立案侦查。若被盗财物价值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可能不予立案,但会向报案人说明理由。
侦查工作:一旦立案,派出所会全面开展侦查工作。一方面,会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查看嫌疑人的外貌特征、逃跑方向等信息;另一方面,会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是否有人看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还可能会运用技术手段,如指纹鉴定、DNA检测等,来确定嫌疑人身份。
嫌疑人的处理: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派出所会对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于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的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如果嫌疑人符合拘留条件,会依法进行拘留。在侦查终结后,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派出所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治安案件的处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派出所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可能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同时,会责令违法行为人返还被盗财物,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