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行,具体需依据实际案情判断。
在法律层面,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涉及多种可能的罪名。
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如获取贷款后逃匿、肆意挥霍贷款等,且诈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认定构成贷款诈骗罪。例如,甲冒用乙的身份信息从银行骗取了50万元贷款后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就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骗取贷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即使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但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这种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并且给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会构成此罪。比如,丙冒用丁的身份信息获得贷款用于经营,但经营失败导致无法偿还贷款,给银行造成了较大损失,丙的行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必然涉及非法获取、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行为人在冒用身份信息贷款过程中,非法获取他人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触犯该罪名。
总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具体情节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