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贷款不成功,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若因自身原因,如信用不佳等,可尝试改善自身条件后再次申请或与贷款机构协商其他解决方案;若是贷款机构原因,可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可与贷款机构协商解除合同。
在贷款业务中,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不成功是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明确贷款不成功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失败,比如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收入不稳定等。以信用记录不良为例,可能是借款人之前有过逾期还款等情况,影响了银行对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的评估。此时,借款人可以先了解自己的信用报告,查看是否存在错误信息,如有可进行更正。同时,尝试改善自身的信用状况,比如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等。也可以与贷款机构沟通,看是否能提供额外的担保或增加共同借款人等方式来提高贷款获批的可能性。
要是贷款不成功是由于贷款机构方面的原因,比如贷款机构资金紧张、内部政策调整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查看贷款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贷款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等。借款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贷款机构履行相应的责任。
另外,还有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不成功,比如国家出台新的金融政策,导致贷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协商解除合同。通常来说,贷款机构应退还借款人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整个过程中,借款人要注意保留好与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沟通记录,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借款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