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但超过还款期限的,对于逾期利息,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若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可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在借贷关系中,利息的约定十分关键。当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且借款已超过还款期限时,法律有相关规定来确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那么从其约定,不过该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若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有权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来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这是为了补偿出借人因借款人逾期还款所遭受的资金占用损失。
而当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时,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因为借期内的利率是双方认可的资金使用成本,在逾期后按照此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例如,甲借给乙一笔钱,未约定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还款期限已过。此时甲就可以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要求乙支付逾期利息。若甲和乙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为年利率5%,但未约定逾期利率,那么乙逾期还款后,甲可以要求乙按照年利率5%支付逾期利息。总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的规定,旨在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借贷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