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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没有付保密费怎么办

2025-12-25 2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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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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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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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竞业限制中未支付保密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主张相应补偿;因用人单位原因未支付导致劳动者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商业活动中,竞业限制协议是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未支付保密费(即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用人单位未支付费用时,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经催告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已履行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该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若因用人单位未支付保密费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劳动者因遵守竞业限制协议而失去了其他就业机会,遭受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对此进行赔偿。

总之,当竞业限制中未支付保密费时,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费用或解除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

竞业限制没有付保密费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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