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店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加工店协商补签,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工店支付双倍工资等权益。
在现实中,很多加工店可能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者而言,未签订劳动合同会使其权益面临一定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遇到加工店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是与加工店进行友好协商,提醒加工店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劳动者在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与加工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同事的证言等。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加工店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