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间若被认定为工伤,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要明确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午休时间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比如员工在午休时间为了后续工作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而受伤,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工资发放有明确的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所在单位而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如果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在午休时间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的工资发放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以确保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