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签订居间协议时要注意明确居间服务内容、报酬及支付方式、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方面。
居间协议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协议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比如在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就可能是居间协议,中介公司的作用就是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
签订居间协议的注意事项。要明确居间服务内容。详细约定居间人应提供的具体服务,比如在房屋居间协议中,要明确中介公司是仅提供房源信息,还是包括协助办理过户、贷款等一系列服务。避免因服务内容不明确产生纠纷。报酬及支付方式需清晰。明确居间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例如,是在合同签订时支付,还是在交易完成后支付。同时,要注意报酬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保密条款很重要。如果在居间过程中涉及到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在协议中明确居间人的保密义务,防止信息泄露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另外,违约责任要明确。约定双方在违反协议时应承担的责任,如居间人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何种赔偿责任;委托人未按时支付报酬,又该如何处理等。这样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出现纠纷时有据可依。最后,审查协议主体资格。要确认居间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居间业务的资质。比如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