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生病赔偿情况需分多种情形。若属于职业病,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进行赔偿;普通疾病一般按病假处理,单位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无额外赔偿,但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员工生病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职业病赔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果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若员工因职业病导致伤残,还可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
二、突发疾病视同工伤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种情况下,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普通疾病情况对于普通疾病,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员工一般按照单位的病假制度处理,单位应按照当地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例如,有些地方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然而,如果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导致员工生病,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证明单位的过错与自身生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