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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过高如何主张权利

2025-12-16 03: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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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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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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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过高时,业主可通过核查收费合法性、与物业协商、依托业主委员会维权、向主管部门投诉、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等途径主张权利,核心在于依据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以事实为依据推动问题解决。

当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时,主张权利需遵循合法程序,结合法律法规与实际证据逐步推进,以下为具体路径:

第一步:核查物业费收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物业费的收取需符合“质价相符”原则,业主首先应确认物业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且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可要求物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明确收费标准对应的服务等级(如一级、二级服务的具体内容)。同时,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物业需公开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成本构成等信息,若物业拒绝公示或公示内容与实际服务不符(如承诺的绿化养护、安保频次未达标),则可能存在收费过高的问题。此外,需核对物业服务合同,确认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若合同未明确或物业单方面涨价,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超额部分。

第二步:通过业主委员会集体维权。单个业主力量有限,依托业主委员会推动维权更为有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可代表业主与物业协商调整物业费。业主可联合其他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同意当前物业费标准,或要求物业降低收费、提升服务质量。若物业拒不配合,业主大会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解聘现有物业并重新选聘,从根本上解决收费与服务不匹配问题。实践中,需注意召开业主大会需满足法定人数要求(如专有部分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确保程序合法。

第三步:向价格主管部门与住建部门投诉。物业费监管涉及多部门职责,业主可针对性投诉。对于收费标准问题,若物业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部分地区普通住宅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向当地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发改委有权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涨价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若物业因服务质量不达标导致“高价低质”,可向住建部门(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住建部门会对物业的服务等级、设施维护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材料,附物业服务合同、缴费凭证、物业未达标的证据(如公共区域卫生差、电梯故障频发的照片、维修记录等),确保投诉有事实依据。

第四步: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若协商、投诉无果,业主可向法院起诉或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诉讼中,业主可主张“合同显失公平”或“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请求法院调整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若物业费标准因市场变化、服务成本未显著增加却大幅上涨,导致继续履行显失公平,业主可请求法院变更收费标准。需准备的证据包括:物业服务合同、历年缴费记录、物业未达标的证据(如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的照片、安保缺失的监控记录、业主与物业的沟通记录等)。若物业存在违规收费(如重复收取公摊水电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业主还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要求物业退还多收费用并赔偿损失。

需特别注意,维权过程中需全程保留证据,包括缴费凭证、沟通记录(微信、短信、书面函件)、物业问题的影像资料等,这些是证明“收费过高”或“服务不达标”的关键。同时,建议业主通过集体行动(如联合50%以上业主)形成合力,通过业主大会决议推动问题解决,以提高维权成功率。

物业费过高如何主张权利(0)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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