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范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特殊情况可调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受婚姻状况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均需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确保子女健康成长。即使父母分居或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仍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日常照顾及部分费用,不直接抚养方则需定期支付抚养费,支付方式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具体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抚养费范围包括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需注意的是,此处的“必要费用”指维持子女基本生活、接受基础教育及普通医疗的支出,若子女因大病、出国留学等产生额外高额费用,需双方协商或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属于抚养费范畴。
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子女需求、父母收入等因素确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四十九条,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抚养费数额可随实际情况调整,协议或判决后仍可变更。若子女因升学、大病等导致实际需求增加,或父母一方收入显著提高、降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母一方因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等无法按原标准支付的,也可请求降低抚养费数额。法院会结合具体证据,如子女医疗单据、父母收入证明等,依法作出调整。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抚养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或独立生活为止。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主张抚养费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以确认父母子女关系。
拒不支付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若父母一方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提取工资收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以督促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