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目前法律未对其作出统一明确的量化标准,通常需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在法律层面,虽然没有对严重精神损害给出精准的定义和量化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会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从损害后果角度来看,若受害人出现长期的失眠、抑郁、焦虑、精神恍惚等精神障碍,甚至达到了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如创伤后应激障碍、重度抑郁症等,一般会被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例如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同时目睹惨烈场景,之后长期无法正常入睡,经专业精神科医生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严重精神损害。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也很关键。故意实施的侵权行为往往比过失行为更容易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像故意的侮辱、诽谤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名誉严重受损,使其在社会交往中遭受极大压力,引发精神上的痛苦,相比因过失造成的类似影响,更可能被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而且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越长、影响范围越广,也越容易被认定为严重。比如网络暴力行为,长时间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诋毁,导致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受到严重影响,就可能构成严重精神损害。
受害人自身的情况也会纳入考量。不同的人对同一侵权行为的承受能力和反应可能不同。对于心理较为脆弱的人群,如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本身就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同样的侵权行为可能对他们造成更严重的精神伤害。例如对一个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的校园霸凌,可能会对其成长和心理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严重精神损害。
社会一般观念也在认定中起到一定作用。当侵权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时,更容易被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的定义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