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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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害和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的区别在于

2025-11-16 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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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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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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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害和故意伤害在民事赔偿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赔偿责任认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考量因素等方面。

在赔偿责任认定方面,故意伤害中,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损害他人的意图,通常要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例如,甲故意殴打乙致其受伤,甲一般需承担乙因此产生的全部合理损失。而过失伤害中,加害人是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他人损害,其赔偿责任的判定会根据过失程度来确定。比如,丙在操作机器时因疏忽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丁受伤,丙的过失程度会影响其最终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只是部分责任。

赔偿范围上,两者虽都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常规项目。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有差异。故意伤害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相对更多且更容易获得支持。因为故意伤害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痛苦往往更严重,如被他人故意毁容,受害人的精神创伤极大,法院通常会支持较高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而过失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相对严格,只有在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时才可能获得。

赔偿数额考量因素也不同。故意伤害案件中,法官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考虑加害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伤害手段的恶劣性等因素。若加害人手段残忍,可能会适当增加赔偿数额以起到惩戒作用。而过失伤害主要依据过失大小、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赔偿数额。比如,因过失引发的小碰撞导致对方轻微擦伤,赔偿数额相对较低;若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残疾等严重后果,赔偿数额则会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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