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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2025-11-10 07: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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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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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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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在主体、从属性、待遇保障、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区别。

主体方面,劳动关系中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临时雇佣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从属性方面,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从属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方面都受到用人单位的约束。临时雇佣关系中,雇员虽然也需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但这种从属性相对较弱,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自主性相对较大,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等方面可能更加灵活。待遇保障方面,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多种待遇保障。比如,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工资支付上,要遵循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并且工资支付周期通常较为固定。而在临时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仅按照双方约定支付报酬,通常不会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雇员也难以享受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同等的福利待遇。适用法律方面,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这些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较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临时雇佣关系则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法律干预相对较少。

临时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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