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作单位填写分为两种情况,若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应填用工单位名称;若从劳动关系角度填写,应填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在填写工作单位时,由于劳务派遣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个主体,所以明确填写对象至关重要。
从实际工作角度来看,很多时候需要填写实际工作的地点,也就是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场所。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是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填写用工单位的名称。比如,小王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被派到一家大型制造企业工作,在填写一些需要体现实际工作场景的表格时,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格、行业相关活动参与表格等,就应填写该制造企业的名称。因为这能准确反映劳动者当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方便相关机构了解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情况。
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劳务派遣单位才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它承担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当填写一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信息时,像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格、社保相关业务表格等,就必须填写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者的雇主,所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填写劳务派遣工作单位时,要先明确填写表格的用途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准确选择填写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