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和死亡抚恤金在性质、给付对象、分配原则、法律依据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死亡抚恤金是国家或单位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
一、性质不同 死亡赔偿金是一种财产损害赔偿,是对因受害人死亡这一事实导致其近亲属在未来经济收入上的损失补偿。它基于民事侵权责任而产生,是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间接损害的赔偿。而死亡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它体现的是国家或单位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和物质帮助,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二、给付对象不同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通常是与死者在生活上紧密联系、经济上相互依赖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对象则有所不同,一般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亲属,如死者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三、分配原则不同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一般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但并非严格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分配,而是会综合考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比如,与死者共同生活且在经济上依赖死者程度较高的近亲属可能会适当多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由发放单位按照相关政策或内部规定进行分配,一般会考虑亲属与死者的关系亲疏、生活困难程度等因素。四、法律依据不同 死亡赔偿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当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时,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责任。而死亡抚恤金的发放依据主要是国家或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家属领取抚恤金的标准和程序由相应的人事政策进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