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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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达不成一致定金如何处理好

2025-11-03 1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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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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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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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购房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定金一般应返还给购房者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当购房者与开发商就购房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时,定金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若购房者与开发商就购房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这通常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因为双方都有权利对合同条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并非任何一方故意违约。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为了更好地处理这种情况,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阅读认购协议等相关文件,明确其中关于定金退还的具体条款。在与开发商协商购房合同条款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书面协议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了积极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进一步沟通、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房合同达不成一致定金如何处理好(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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