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定金不退时,可先与中介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具体情况向消费者协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依据定金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明确定金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需要确定是哪一方违约导致定金不退的情况。
当遇到房屋中介定金不退的问题,第一步可以尝试与中介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向中介说明事情的具体情况和自己的合理诉求。比如,如果是因为中介隐瞒房屋的重要信息等原因导致不想继续交易,要清晰地指出中介的不当之处,并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注意保留好与中介沟通的相关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记录在后续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如果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织,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也对中介机构有一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向其反映情况也可能促使中介解决问题。在投诉时,要详细准确地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诉求。
若定金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专业等特点,能够快速解决纠纷。但仲裁的结果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就需要执行。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定金合同、支付凭证、与中介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虽然可能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