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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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2025-10-27 22: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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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律师
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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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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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等不需要逮捕的情况。

一、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较为常见的不予批捕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必须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证据需要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果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例如只有孤证,且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存在疑问,无法清晰地指向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合理排除,那么检察机关就会以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比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仅有证人模糊的描述,无法准确指认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其他如监控录像、指纹等证据予以佐证,这种情况下就难以认定有犯罪事实,进而不予批捕。

二、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

当有明确的证据表明犯罪事实与犯罪嫌疑人无关时,自然不能对其进行批捕。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误判或者线索错误的情况。例如,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犯罪现场的指纹、DNA等关键证据与犯罪嫌疑人不匹配,或者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等,能够证明犯罪行为是由他人实施的,此时检察机关会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避免错误羁押无辜人员。

三、不需要逮捕的情况

1. 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批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果根据犯罪的情节、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那么就不符合批捕的条件。例如,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检察机关会考虑不予批捕。

2. 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即使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因素,认为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如不会再实施新的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也可以不予批捕。比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退赃退赔,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同时其平时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从而不予批捕。

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种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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