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以及其他损失费用等。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是事故导致企业生产活动中断或产量减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当发生事故时,可能会破坏生产设备、损坏原材料等,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进行生产,从而导致产品产量下降。例如,一家汽车制造企业因事故损坏了关键的生产线设备,在设备维修期间,汽车的生产被迫停止,原本计划生产的车辆无法按时产出,这期间因未能生产出产品而损失的预期利润就是停产损失;如果设备维修后生产能力下降,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汽车数量比正常情况减少,减少部分产品对应的利润就是减产损失。
工作损失价值是指因事故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而造成的价值损失。这不仅包括事故直接涉及的受伤员工无法工作带来的损失,还可能涉及因处理事故、照顾伤者等导致其他员工工作效率降低或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比如,企业发生事故后,部分员工需要参与救援、协助调查等工作,这就使得他们原本的工作任务无法按时完成,影响了企业整体的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
资源损失价值若事故对企业的自然资源或生产资源造成了破坏,那么这些资源的损失也属于间接经济损失。例如,煤矿发生事故导致部分煤炭资源无法开采,或者化工企业事故造成原材料的大量泄漏浪费,这些被破坏或浪费的资源原本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价值,现在却因事故而损失掉了。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一些事故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企业需要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如石油泄漏事故,企业需要投入资金用于清理泄漏的石油、修复被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这些费用虽然不是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但却是因事故引发的额外经济支出。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当事故导致员工伤亡,企业需要招聘新员工来补充岗位空缺。为了使新员工能够胜任工作,企业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过程中涉及的师资、教材、设备使用等费用都属于事故的间接经济损失。
其他损失费用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范畴,包括事故造成的信誉损失所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如企业因事故在市场上的形象受损,导致客户流失、订单减少等;还有因事故导致的合同违约赔偿费用等。事故间接经济损失涵盖多个方面,对企业的经济影响往往是长期而深远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