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一般情况下,父母与其他近亲属(如配偶、子女)共同参与分配,通常是平均分配,但也会综合考虑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需要明确病亡赔偿金的性质。病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它不是死者生前已经存在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过在分配时,会参考遗产分配的一些原则。
在分配主体方面,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病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者的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些近亲属都有权利参与赔偿金的分配。
关于分配原则,通常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死者的近亲属只有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不存在特殊情况,那么会将病亡赔偿金平均分成若干份,由各近亲属分别获得。例如,死者已婚且有一个子女,那么赔偿金一般会分成四份,父母、配偶、子女各占一份。
在实际分配中,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年迈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在经济上对死者有较强的依赖,那么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赔偿金。相反,如果某一近亲属与死者关系疏远,在生活中很少往来,经济上也没有依赖关系,那么在分配时可能会少分。
如果近亲属之间就病亡赔偿金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分配结果公平合理,保障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