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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

2025-10-23 05: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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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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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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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存在多方面区别,在性质上,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特殊协议;在主体上,劳动合同主体特定,协议主体更广泛;在内容上,劳动合同受法律严格约束,协议内容更具自主性;在适用法律上,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等,协议适用民法典等。

从性质上来说,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而协议的范围则更为宽泛,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涵盖了各种民事领域的约定。

主体方面存在差异。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协议的主体范围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之间的地位完全平等。

内容上也有所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必须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这些条款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或排除。而协议的内容则更加灵活自主,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各项条款。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这些法律更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有较多的规定。而协议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

劳动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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